锅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提交《承压类(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定检检验申请单》。
 (二)监督检验(安装、改造、维修)
 1、特种设备告知书编号(可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2、填写完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申请单》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三)制造监检
 1、填写完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制造监督检验申请单》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2、设备出厂价合同复印件。
 (四)进口监检
 1、填写完整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