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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检验师(员)继续教育审核换证的通知

考培部 发布时间: 2016-01-06

各相关检验机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年1月16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及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考培部2016年度工作计划,凡2017年6月底前,尚未参加过或未满足40学时继续教育的本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厂(场)机动车、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索道、型式试验人员,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在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按照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报名人员应准备相关换证申请材料(注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考培部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安排:

    第一期2016年2-3月

    第二期2016年9-10月

二、学习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电话:  胡帅    57520695

                 邱建新  13601361521 

 

注:第二十八条规定:检验师换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并打印的申请表;

2、换证项目证件的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的工作见证(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5、按照规定每年在质检总局检验案例网上填报的5例检验案例;

6、执业注册记录;

7、单位出具的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