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一期)检验师(员)继续教育及审核换证的通知
各相关检验机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1月16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及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考培部2016年度工作计划,凡已在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的学习人员,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考培部将于2016年3月9日至30日举办本年度(第一期)检验师(员)继续教育学习班。
2016年4-6月资格证到期的学员请按照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准备审核换证申请材料,必须学习报到时一并交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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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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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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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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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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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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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9
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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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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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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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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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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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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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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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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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6
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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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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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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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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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1
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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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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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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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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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3
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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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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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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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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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8
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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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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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地点:
北京市教工休养院(北京育新苑宾馆)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
乘公交:东直门公交枢纽乘852路,平谷汽车站下车换乘平30、40、43路教工站下车。
自驾车:东五环--机场二高速--京平高速--顺平路-- 平蓟路-- 金海湖方向(全程约70公里)
三、相关费用:
培训费800元/人项 收款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支票、现金均可)
食宿费630元/人项 收款单位:北京市教工休养院 (支票、现金均可)
四、必须提交的审核换证材料
1、网上报名并打印的申请表;
2、换证项目证件的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工作见证(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5、按照规定每年在质检总局检验案例网上填报的5例检验案例(检验员免);
6、执业注册记录;
7、单位出具的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
五、为保证学习效果,请参加学习的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建议有条件的学员能自带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联系人电话
邱建新 13601361521
胡帅 5752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