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电梯检验员竞赛活动以“展技能风采,圆成才之梦”为主题,旨在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高超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电梯检验人才;搭建一个展示技艺技能和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引导电梯检验人员努力学习技能、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
二、组织机构
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成立技能大赛组委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是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
电梯检验员竞赛的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成立电梯检验员竞赛组委会,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组成,是电梯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次比赛的策划、组织、协调、宣传、推进等工作。组委会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李亮华
副主任:宋金钢、冯宝琪
组委会成员:陈克、赵伯锐、赵勇、王景晞、陈辉、李文春、王琦、丁家宝、吕洪、胥丽、闫加全、张勤、石莹、牛小驰、梁源
竞赛组委会下设技术组、宣传组和保障组:
技术组职责:
负责工作方案制定、报名审核、赛题设计、赛场布置、竞赛标准制定、评判仲裁、竞赛成绩分析、裁判人员培训等竞赛技术工作;
宣传组职责:
负责竞赛宣传动员、宣传方案设计和实施、对外联络等;
保障组职责:
负责人员接待、宣传资料和试题印制、赛场秩序维持及安全保障等;
三、组织原则
(一)本次比赛为市级一类竞赛活动,各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等文件执行。
(二)本次比赛由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管理全市参赛人员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初赛、决赛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赛务培训、竞赛指导、宣传报道、组建竞赛专家组、组织制定竞赛考核大纲和竞赛试题等工作。
(三)本次竞赛主要面向北京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检验员(师)资格的人员。
四、组织实施
竞赛组委会为竞赛组织管理单位,主要工作为组织竞赛活动,组建各类人员队伍,服务竞赛需要。
按照开展时间顺序,竞赛安排活动如下:
(一)宣传动员
组织宣传本次竞赛内容、竞赛项目等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各参赛机构的竞赛动员工作。
各参加机构应设立竞赛组织联系人,负责贯彻竞赛组委会指导意见,安排部署相关竞赛要求,组织本单位参赛人员,完成相关竞赛信息的采集、整理、编辑、上报等工作。
(二)考核大纲
由于电梯检验员职业技能属于非人力社保部门取证竞赛项目,暂无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竞赛。竞赛组委会根据电梯检验工作的检验规则、行业发展趋势,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实际从业标准,制定竞赛考核大纲。大纲包括考核内容、范围、项目、方法等,作为考核选拨选手的依据、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审核
本次电梯检验员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范围为北京市持电梯检验员(师)证件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北京市各检验机构目前从事电梯检验的持证人员必须报名参赛;检验机构中未从事电梯检验工作的持证人员和持证的社会人员,采用自愿的方式报名参赛。
各检验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电梯检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开展竞赛准备工作。
各检验机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社会人员自行报名。报名资格经竞赛组委会审核,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经大赛组委会备案后,公布参赛人员名单。
(四)赛务、裁判人员选拔及培训
1、根据报名人数,竞赛组委会确定赛务人员人数,人选由组委会指定或参赛单位推荐的方式选拔。竞赛组委会选派具体组织工作的人员参加赛务人员培训学习。
2、裁判人员数量根据赛事级别、参赛人数、场地、设备等条件确定。选拔具有电梯检验、安装、维修经验的高级人员,作为裁判和高级裁判。按照大赛的要求,每个比赛项目由裁判小组来考核,每个裁判小组人数均由奇数人员组成。
初赛至少需要一名高级裁判人员,决赛裁判均需为高级裁判人员。初赛、决赛组委会赛务人员不少于一人。
3、赛务人员、裁判人员、高级裁判人员选拔后,必须经过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合格,备案注册并纳入竞赛数据库,方能正式成为正式赛务、裁判人员。
(五)命题
电梯检验员职业技能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每级比赛试题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竞赛组委会技术组组织专家,准备竞赛试题。竞赛试题的内容、范围等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制定,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大赛组委会备案后,实施竞赛。
试题原则是初赛使用电梯检验员及以上水平试题;决赛使用电梯检验师及以上水平试题。
(六)参赛人员培训
竞赛组委会组织参赛人员进行赛前技能操作培训。培训工作以参赛机构为单位轮流参加赛前培训,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培训时间及场地。
(七)竞赛实施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级别,两个竞赛级别依次组织,层层选拔,分别奖励。
初赛中竞赛总成绩排名前40的人员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
初赛和决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比赛,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成绩优异者排名优先原则执行。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竞赛实施过程中,对技能操作过程中的任意一个环节的裁决原则上有3名或以上奇数裁判裁决。技能操作考核各分项同时进行,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竞赛奖励
1、初赛前十名的获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决赛前十名的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决赛前五名的选手,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北京市电梯检验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2、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优先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其中女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其中35岁及以下的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
3、对获得“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奖励。
4、决赛前五名的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技能人才储备库管理;可免费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研修班。
5、对获得决赛第一名选手的指导教练,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传承奖。
6、对在决赛中成绩突出选手所在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奖。
六、工作安排
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筹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一)筹备阶段:2016年3月
成立竞赛组委会,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申请经费预算,准备宣传材料,开展动员、赛务培训等,做好竞赛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10月
启动、动员、报名、逐级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具体安排如下:
竞赛发布及赛前宣传动员: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组织参赛报名:4月1日-4月30日;
组织裁判、赛务赛前培训:5月1日-5月31日;
组织专家命题:6月1日-6月30日;
组织参赛人员考前培训:7月1日-7月31日;
组织开展初赛:8月1日-8月31日;
组织开展决赛:10月1日-10月31日。
(三)总结阶段:2016年11-12月
对获奖选手、指导教练、组织单位进行奖励,竞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进行数据统计和情况总结,做好后续宣传报道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应依据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各岗位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分工协作,按照竞赛工作时间安排,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注意搜集竞赛宣传的图像和文字,上报至竞赛宣传组。宣传组要做好竞赛的日常宣传素材采集、汇总和积累工作,借助不同渠道宣传本次技能大赛,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并建立畅通的与大赛总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收集机制和报送机制。
(三)竞赛组委会要认真执行技能大赛的竞赛流程、规则、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竞赛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赛务人员、裁判人员学习,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
(四)各参赛单位应认真贯彻竞赛组委会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竞赛要求,完成宣传素材的征集、筛选、上报工作。组织本单位参赛人员,结合电梯检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竞赛活动。
电梯检验员竞赛组委会
2016-3-31